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茲提述理士國際技術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之通函(「通函」)及股東周年大會(「股東周年大會」)通告(「通告」)。除文義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使用詞彙具有通函內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1. 省覽及考慮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本公司之董 事會報告及本公司之核數師報告。
6. 續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 權本公司董事會釐訂其酬金。
7.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權,以發行、配發及 處理不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 發行股本20%之本公司額外股份。
8.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不超過於 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10% 之本公司股份。
9. 加入本公司購回之股份數目擴大授予本公司 董事一般授權,以發行、配發及處理本公司 股本之額外股份。